安康:“1144”工作法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
今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资金投入总体稳定,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8.9亿元,落实市县配套财政衔接资金4.5亿元。为优化资金项目支出结构,提升使用效率效益,创新建立资金项目综合评估1144工作法,对所有衔接资金项目(含其他整合资金项目)从立项到竣工进行全流程、全覆盖综合评估,及时整改问题,充分发挥资金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紧紧围绕提高资金绩效这个中心开展综合评估。从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入手,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牵头,乡村振兴部门及其他使用资金的行业主管部门、镇(办)具体负责,对影响资金绩效的各要素、各环节全面进行回头看,开展评估、审视、修正和规范,每一个项目形成综合评估绩效表和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实现绩效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镇、县、市三级排查问题,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查,县(市、区)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复查,市级财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抽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和空档。从2021年起,每年8月份实施年度项目资金综合评估,9月底前完成县级复查,10月份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抽查。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坚持全覆盖评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对当年使用衔接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逐一逐项开展评估,查缺补短、纠偏纠错、规范提效。二是坚持全流程评估。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资金拨付和支出、绩效目标落实、公告公示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评估,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全流程合规、有效。三是坚持以评促改。针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该纠错的纠错,该纠偏的纠偏,该完善的完善,该规范的规范,该提升的提升。四是坚持常态化推进。把项目资金综合评估作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态化推进,一项目一评估、一年一评估,形成规范机制,持续发挥作用。
抓住四个关键。一是抓住精准使用。对照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使用的有关政策规定,评估资金安排使用是否属于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使用范围,是否偏离政策规定的支持方向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二是抓住规范实施。对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程序、项目是否来自项目库、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实施、项目是否按照立项批复和招标合同正常有序推进、资金拨付和支出是否正常规范、已完工项目是否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及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三是抓住公告公示。对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的规定,评估项目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进行公告公示,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公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四是抓住绩效管理。对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评估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财政部门是否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项目绩效目标能否完成、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报告是否规范。
通过综合评估,项目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效率效果进一步提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工作重心向乡村振兴转移提供了有力支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培育壮大富硒茶业、魔芋、生态渔业等特色主导产业,扶持各类园区1375个、龙头企业284家,带动68.8万群众稳定增收。倾斜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续建和新建一批农村道路、供水、通讯、环卫等重点工程,启动112个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86.7%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实现科学无害处理,清洁行动覆盖所有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