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通讯员 蒲志发)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汉中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市委“13469”战略部署,提出14条措施,积极服务保障汉中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意见》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推进“十年禁渔”,持续监督防范汉江、嘉陵江水域污染,助推加快建设区域生态经济中心;围绕数字经济、汉方药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加快建设区域教育科创中心;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形成预防和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合力,助推加快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加大对以“两汉三国”为重点的本土历史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加强红色经典和英烈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助推加快建设区域人文交流高地;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要求,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探索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助推加快建设区域内外开放高地;聚焦市委交通强市战略,依法打击危害交通秩序、破坏交通设施等犯罪,助推汉中加快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优质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加快建设高水平平安汉中;能动参与落实“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和城市“净土、增绿、置景”计划,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助推加快建设高品质宜居之城;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司法保护,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推加快建设高质量幸福之城。
《意见》要求,要抓好智慧检务规划任务落实,推动科技融入检察办案,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司法办案责任制,更加注重检察人才培养,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服务汉中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