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通过实施《公证法》发挥公证保障服务作用
(记者 刘媛)近年来,我市通过贯彻实施《公证法》,推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聚力保障民生、持续深化改革,全市公证改革稳步推进,公证质量日益提高。
市上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引导公证机构参与重点项目,为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商洛段)输电线路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公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经济公证事项以及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现场监督活动,办理资金监管、提存、证据保全等公证。三年以来,共办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597件。
近三年,我市共办理拆迁协议、房屋买卖、赠与等涉及保障民生的公证事项2947件,办理公益性公证事项1609件,减免公证收费30万元。其中,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针对特殊群体上门服务,解答贫困户法律咨询,为贫困户免费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12件,免除公证费用4万余元。
在公证法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市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完善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细化公证程序和办证标准,严把出证审批关口,坚持重大疑难公证讨论制度,规范公证操作程序。进行公证行业突出问题治理,整治“一证难求”、违规收费和“门难进、事难办、态度差”等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办证大厅,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向社会公布公证事项清单,努力做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主动提供“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在全市开放公证办理属地县区限制,推进执业区域业务协同共享,群众可在全市任意一家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事项。
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共办理公证事项9894件,其中涉外公证589件,有效发挥了公证应有的服务保障作用,公证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