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获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通讯员 许兵)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在云南昆明组织召开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授牌活动,我市石泉县榜上有名,荣获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近年来,石泉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从打造宜游、宜业、宜居三宜石泉,到建设全国两山示范县、全国文化旅游名县、西北生态经济强县三县定位,坚持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激活县域生态竞争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有力抓手,不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创新建立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监测监管、隐患排治、投入保障、投诉举报、责任落实六大机制,形成分工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用好用足现有财政支持政策,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2019年以来,县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生态保护方面预算资金均超过3亿元。
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措施,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5.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6年的256天增加至2020年的356天。累计建成县镇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站36处,汉江水质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以上。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4座、垃圾压缩中转站20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99.8%、95.5%。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近三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分别为3.48%、3.2%和2.8%。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山林经济、循环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让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23.77%,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富民强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创新走出一条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高质量发展之路。
下一步,石泉县坚持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基础、以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以打造生态环境品牌为突破点,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着力建设全国两山示范县,以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