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推动“双减”意见落地见效
(张亚男 惠明)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以来,山阳县审批局结合自身承担的校外培训机构主体登记的审批职能,强化审批源头遏制,全面落实“双减”意见,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山阳县审批局组织审批股室和窗口人员把“双减”意见及配套政策作为常态化学习重要内容,并及时传达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做到审批业务人员对“双减”意见精神实质充分领会,对“双减”意见要求应知尽知。
山阳县审批局按照“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原则,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待省政府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后依法从严登记;不再办理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登记;对中小学生托管服务类机构暂停登记。
此外,山阳县审批局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联合县科教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主动联系已经提交申请材料、进入审批程序的31家校外培训机构就停止审批事宜做好告知解释。通过政务网、公众号、“12345”便民服务热线,强化“双减”意见及配套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群众对“双减”政策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