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启动实施医保统筹基金总额控制管理
为确保市级统筹后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深化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由市医保局牵头起草,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总额控制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
《方案》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原则,对全市医保统筹基金实行以年度筹资规模和支出情况为依据的总额预算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以住院付费总额控制为核心的控费管理。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定额付费、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同时建立适度的“结余适当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主动性、积极性,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基金使用质量和管理效能。
实行市级统筹,对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总额控制管理,是我市医保制度改革的重要战略布局,在医保基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上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打破了以往县级统筹、分灶吃饭的模式,提高了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了医保制度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姚入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