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震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责
(通讯员 刘洋)近日,略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案件,为12名劳动者讨回“血汗钱”。被略阳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该院执行局,请求尽快履行已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申请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再一次显现了法院失信“黑名单”的威力。
被执行人王某在略阳经营了一家火锅店,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拖欠了李某等12名劳动者的工资,李某等人多次向王某讨要无果后,向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在7日内向李某等12人支付拖欠的工资28718元。王某接到决定书后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县人社局遂依法向略阳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经行政审查后,略阳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经营的火锅店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电话联系王某也已停机,到王某经营的火锅店找人时,已是人去楼空,到其家中找人,更是大门紧锁。执行法官遂去社区了解相关情况,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出行及金融借款。
在银行申请贷款的王某得知其已被略阳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申请到贷款,王某一下慌了神,因2万多元执行款未交纳,导致自己十几万的贷款无法正常贷出。
于是,王某立即主动到法院联系执行法官交纳了全部执行款,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
略阳法院坚持“两个穷尽”的执行理念,将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依法通过法院公开显示屏、官方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县域人口流量密集区显示屏等媒介播放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能够尽快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