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八旬老人行动不便 金台法院上门立案解其忧
(记者 宋秉琴)“喂?是金台区人民法院吗?我想申请执行立案,我家离你们有40多公里路,我腿脚也有问题,出门不方便……”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来自陈仓区一位八旬老人的求助电话。
电话中,因老人听力欠佳,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不畅。鉴于此情况,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凤决定带领干警前往老人所在的陈仓区某小区进行上门立案。
经上门了解,原来老人朱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案件宣判后,被告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朱某无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朱某现已88岁高龄,且是独居老人,加之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平时靠助行器在家中行走,下楼外出极不方便,这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在上门立案前,张凤就提前准备好了执行案件立案所需材料清单,并为老人复印好制式的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离开时,老人激动地拉住张凤的手不放,并不断地向法院干警致谢。
据悉,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为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工作切入点,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推出20余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多角度、全方位的立案诉讼服务体验,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