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服务实体经济 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今年以来,汉中市高度重视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后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政银企对接会、银行业机构座谈会、市政府党组金融专题学习会、企业融资培训会等金融工作专题会议,分别与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陕西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分行、长安银行总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出台了“1+1+X”系列政策,共6个文件。
系列政策文件及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聚焦金融业五大指标。一是存贷比:2021年达到50%;2023年达到70%。二是金融业增加值:2021年达到100亿元,增长28.3%,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超过5%、12%;2023年达到180亿元以上,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超过7.8%、17.4%。三是直接融资:2021年达到40亿元;2023年达到60亿元。四是企业上市:2021年完成1家以上企业上市;到2023年完成5家以上企业上市(含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五是贷款不良率:2021年不高于2%;2023年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重点任务及措施:从金融业改革、发展、创新、稳定4个方面提出了19项重点措施。
一是深化金融业改革。1.构建多元金融业态。加大金融招商,每年至少引入1-2家大型金融机构落户汉中。鼓励现有驻汉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支持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做大做强。2.加快地方金融改革。积极申报争取全省金融业改革试点;推动农信社改制为地方农商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内外股份制银行或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探索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地方金融业建设;健全市级产权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市场;启动汉中茶叶现货交易交割中心、中药材现货交易交割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在全市范围推广林农评级增信,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3.壮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发展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引入域外实力强的融资担保机构入驻汉中;做大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适时成立市资信融资担保集团;进一步扩大担保范围、担保比例、反担保品种,降低担保费率,放宽反担保条件,缩短担保办理周期;对政府重点扶持的小微企业探索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推动落实国家“4321”担保违约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市级再担保体系和政府补偿机制,适度分担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推进信贷担保风险保险工作;引导产业发展基金和鼓励国有企业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股、增资国有控股担保公司;建立乡村振兴担保基金;逐步构建起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与再担保融合发展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4.大力发展各类基金。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壮大母基金规模,市财政每年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60%投入母基金;吸引央企、国企、银行、保险等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创新创业、医药健康、制造业升级、信息科技、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各类产业发展子基金。引导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接力资金,促进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发展。5.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健全保险服务链条,推进保险产品创新,进一步扩大治安保险面,增强保险的社会风控管理功能。到2023年末,保费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保险深度达到4.5%以上,保险密度达到2000元/人以上。6.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引进金融信息处理、金融服务外包、金融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中介组织;完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充实金融资源库,实现金融服务信息的集中发布和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直接对接,提高金融服务的对接效率。7.建设金融业功能区。编制全市金融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启动滨江新区金融商务区建设;加快市金融大厦建设,配套金融人才公寓。争取2023年建成市金融大厦,各类金融机构入驻达到50家以上。
二是加快金融业发展。1.持续扩大信贷总量。计划2023年末,贷款余额增长1倍以上达到2240亿元,年均增长28%;新增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2.不断加大直接融资。大力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平均每年上市1-2家、挂牌10家以上企业。3.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加大保险资金引入,参与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及业务创新,推进保险机构对企业融资增信和项目融资保险。4.加强融资能力建设。加快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及市场化转型,创新融资模式,增强平台实力,提升融资能力。2021年底前,市投控集团达到AA+评级;2023年底前,市城投公司、园区投资集团、市发投公司、高新投资集团等市级国有公司达到AA+评级。
三是加强金融业创新。1.持续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构建金融链。探索推出“政银保”集合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等,拓宽抵质押方式、扩大抵质押范围;鼓励推广出口退税融资、订单融资、票据贴现融资、保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推进知识产权和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转化保险等创新工作。2.积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银行新设或转型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研发各类普惠信贷产品,推广纯信用线上办理,推广使用“信易贷”平台,加强银保、银期保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效率;在市金融超市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下,推动县区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2023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增速不低于30%。完善农村支付结算系统,2023年实现现代金融服务手段在所有行政村全覆盖。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引导金融资源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农业、产业升级、绿色建筑等领域倾斜。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健全绿色产业项目的认证及评级标准。加快设立汉中绿色金融研究院。积极申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和碳汇金融改革实验区。充分利用EOD项目融资政策,加快EOD项目实施;进一步开发创新“环保贷”产品。4.加快发展金融科技。加快市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小额业务和信用业务在线即时办理。到2023年,市级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超过3万户,累计放款不少于150亿元。
四是维护金融业稳定。1.提升优化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金融业发展的行政环境。规范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2.加快“诚信汉中”建设。到2023年,全市信用建档率达到95%以上,授信率达到最大化。3.加强金融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全市各类金融业机构的监管。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全市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和完善防范体系,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启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早期干预、处置工作平台建设。
第二个文件:《关于银行业机构支持汉中经济发展评价激励试行办法》。
1.总体思路:优化调整政府性相关资源、资金在银行业机构的分布,促进金融资本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2.评价对象:在汉中市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3.评价原则:一是客观公正。二是量质结合。以量化考核为基础,以质量为重点,以贡献为突破。三是规范原则。
4.评价内容和程序:一是评价指标及分值。对商业银行机构评价分3类12个指标,包括:存贷比等发展指标、普惠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余额等专项指标、期末重点项目新增贷款余额等贡献指标。对政策性银行评价指标5个,包括:当期新增贷款额、贷款增速、期末重点项目新增贷款余额、产业基金项目融资、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和规上国有企业融资。同时,对银行制定了奖罚分值,对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加分;对出现下调贷款风险分类或随意抽贷、断贷引发系统性风险的进行扣分。二是评价工作职责和程序。市金融办负责对评价指标把关,牵头组织考核评价,每半年将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负责办法的制定、资金存放、调整等,参与评价工作;人行、银保监提供指标数据,参与考核;有关主管部门、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其账户相关结存资金,按考核结果提出存放意见,经审核后予以优化调整;市政府督查室对资金调整情况督办,参与评价工作。三是评价结果运用。政府性资金、融资平台资金的存放、账户设立,按考核情况予以倾斜;财政性资金,根据评价结果在新增账户开设、资金存放等方面予以倾斜;市内实施的重点项目融资,优先选择评价得分靠前的银行进行合作。四是单设个人争取融资特别贡献奖。对市银行业机构个人引入省外和境外资金做出贡献的给予分类奖励。
5.预警机制和相关附则。
第三个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
该《计划》包括了企业从后备企业辅导培育到上市挂牌的一揽子工作措施和奖补政策,按照“筛选储备一批、辅导培育一批、申报上市一批”思路和“政府引导、企业自主、政策扶持”原则,进一步健全体系、强化措施、完善服务、提升效能,推进企业加快上市。
一是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每年培育“个转企”不少于500家、新培育“五上”企业不少于260家、“规改股”企业不少于50家。二是加强上市后备库建设。每年新增后备库培育企业30家以上。三是抓好上市培训辅导。建立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搭建多方对接合作平台。四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和行政协调等方面大力支持企业上市。五是大力发展创投基金。到2023年,用于企业上市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六是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开辟行政服务绿色通道。逐个企业建立上市台账、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市级领导推进企业上市包抓责任制。七是加大中介服务激励。对辅导企业成功上市的主办券商、会所、律所等进行一定奖励。八是加大企业上市奖补。(1)对在境内A股市场培育上市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与券商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后,补贴200万元;向交易所申报IPO资料,并取得上市核准批文后,奖励300万元。(2)对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转板上市的,再奖励300万元。(3)对借壳上市,或在境内收购本市以外的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落户我市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4)对在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5)对在境外其他主要交易所场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及融资情况,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补。
该文件中奖补政策试行三年。
第四个文件:《关于招引金融机构驻汉激励试行办法》。
工作目标:计划通过招引激励,2023年,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达到130家以上。2025年,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达到150家以上。
主要措施:从金融机构入驻、办公、高管、政务、招商五个方面进行政策激励。
(1)入驻补贴政策:分别就入驻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公司、其他金融及中介机构的行业和不同层次级别给与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办公补贴政策:就入驻金融机构新建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房等给与一定补贴。(3)高管激励政策:对入驻金融机构高管在个人奖励、购房、租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与相关安排。(4)政务支持政策:对新入驻金融机构给与一定政府性开户、财政性资金存储、审批便利和费用减免。(5)招商奖励政策:对在引进金融机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人员,根据引进机构类别,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奖励。该《激励办法》试行期为三年。
第五个文件:《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2023年末,贷款余额达到2240亿元,年均增长28%以上。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工具,财政按照1%进行贴息。二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进股权融资,积极推进债券融资,不断加大基金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强化制造业贷款增长:到2023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1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平均每年增长30亿元左右。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确保到2023用于乡村振兴建设的金融资金不少于200亿元。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23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于30%,新发放的小微信用贷款占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45%。进一步强化生态经济和科技企业金融支持。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碳金融。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五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好融资担保作用,加快数字金融应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金融对接效能,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六是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重点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第六个文件:《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该《计划》旨在为深化汉中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服务职能,进一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金融资源更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目标任务:一是做大资本实力。在2021年6月底前,资信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0亿元;2022年末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2023年末,担保规模放大倍数不低于4倍、银行授信达100亿元。二是降低担保费率。综合担保费率从年化1.5%降为0.8%,其中:对融资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由1%降至0.5%;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年化担保费率由1.5%降至0.8%;1000万元以上的年化融资担保费率由1.5%降至1%;对低风险的融资担保及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进一步减、免担保费用;无偿承担中小微企业的抵质押及公证费用。三是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协助各县区政府建立分、子公司。
工作措施:一是深化融资担保体系方面,强化“中省市县”四级融资担保架构体系内合作;探索建立“政银担保企”协同合作机制;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长效资本金补充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增强风控能力;通过银担合作、省再担保公司的比例分担方式,加强风险化解;建立长效的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补充机制。二是在创新融资担保服务方面,围绕“十四五”规划、“3456+N”特色产业集群等领域强化产品创新力度;拓展非融担保业务,进一步减少建筑企业的资金沉淀;不断丰富多样化的反担保措施,降低反担保条件;扩大抵质押范围等。三是在提高融资担保工作效能方面,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合作联动,提升服务效率;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信用建档;加快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工作合力。三是完善政策细则。四是严格考核评价。
以上系列政策文件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出台的,将进一步健全我市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实现我市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