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市场特点及创业板改革总体情况
鲁聪在汉中市金融发展大会暨绿色金融论坛上演讲。 本报记者 刘俊强 摄
深交所积极服务国家经济转型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市场蓝筹和创新成长型企业发展,形成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一、深圳市场特点
深市创业板自成立以来,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6成以上公司属于战略新兴产业,8成以上拥有自主研发核心能力,9成以上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成长最快的服务创业创新的市场,创业板市值及成交金额在全球创业板市场居领先地位。截至2021年4月30日,深市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947家,今年以来累计筹资905.15亿元,累计筹资总额12,793.66亿元。
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概况
创业板进行了“一、二、三、四”改革。一个“中心”即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把关,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不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自主投资决策。两个“可预期”即审核进度可预期、审核结果可预期。三项市场化安排即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四个“公开”即审核标准公开、审核进程公开、审核意见公开、审核监管公开。以服务“三创四新”: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三、发行上市的流程、条件及审核要点
从受理到上市委审议,审核时限原则上为6个月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3个月+回复问询3个月。申报材料补正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受理后10个工作日,报送保荐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书;可以根据需要约见问询发行人、保荐人等;抽取一定比例进行信息披露现场检查、问题导向现场检查。
发行条件为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3年(按36个月算);经营稳定;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相关主体合法合规。
上市条件为要符合创业板股票发行条件;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上市委员会审议时,参会委员就审核报告的内容和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发表意见,通过合议形成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
(鲁聪 深圳证券交易所陕西服务基地主任。本文系记者根据录音整理,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