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对中心城区国卫复审和“十四运” 环境保障实施联合督查执法
本报记(通讯员 卢勇)为进一步夯实国卫复审和“十四运”环境保障各项工作责任,推动市中心城区综合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按照中心城区“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暨迎国卫复审和“十四运”环境保障工作第7次调度会议精神,我市整合有关市级执法力量,组成联合执法督查队伍,对涉及国卫复审和“十四运”环境保障各项工作开展联合执法督查。
联合执法督查中,将严格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窗口行业(单位),建筑施工工地,“八小”行业监管,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中心城区“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暨迎国卫复审和“十四运”环境保障阶段性工作任务十个方面,通过全面巡查排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强力整改。
具体推进落实中,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纠正或交办;问题较为复杂的,依照市城管办“白黄红”督办制度,向执法主体和管理责任单位下发《市城管办重点工作任务交办督办单》进行交办,限期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案件,交办相关执法单位,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罚,推动问题彻底整改;涉及多部门职能管理的,由市城管办协调统筹解决,未按期解决的,下发黄色或红色督办单。对执法督查不力、整改工作行动迟缓、行动不力、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街办(镇)将予以通报,按照“督查考核办法”进行扣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汉中市城市综合创建责任追究办法》和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