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五级林长制体系
5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陕西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情况。“陕西省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覆盖了2.2亿亩生态空间,使得全省每一片森林、每一块草原、每一洼湿地、每一方沙地都有了明确的责任人。”陕西省林业局局长党双忍在发布会上说,“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
5月17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林长制方案》)。《林长制方案》明确,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省总林长工作。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全省确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根据全省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行政区域划分,《林长制方案》规定,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五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
另外,《林长制方案》锁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设定四个生态系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46.5%,也就是“十四五”期间,新增森林面积450万亩以上,届时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第三阶段,到2035年远景目标,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基本建成美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