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获国家通报表扬
(通讯员 周传水)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表扬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国十三五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采取超常规举措和硬招实招,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87个先进集体和19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陕西省4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水利部通报表扬,石泉县水利局名列其中,是陕南三市中唯一上榜单位。
据悉,十三五以来,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尽锐出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超常措施和硬招实招全力推进。经过艰苦努力,提前3个月实现了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自2016年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石泉县抢抓农村大兴水利的历史机遇,强力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饮水问题,累计争取项目投资6000余万元,建成饮水工程634处,配套消毒设备273台(套),安装蓄水池安全防护围栏683个,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9.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9万人。
抓好水厂建设的同时,石泉县水利局按照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总要求,夯实政府管护主体、行业部门监管、运行单位管理三个责任,在各镇、各村悬挂三个责任落实公示牌160块。同时,围绕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落实县级农村安全饮水专管机构1个、镇级安全饮水管护工作机构11个、村级运行管护单位150个,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人员160名,下发农村用水户明白卡3万余份,公布了供水服务热线、监督电话和相关管护责任人,签订了管护协议书,并积极推进落实水费收缴,使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能力显著增强。
同时,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稳定,石泉县水利局以管得好、长受益为目标,在常态化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石泉县农村供水回访监督工作方案》《石泉县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石泉县脱贫攻坚水利类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为实现长效稳定运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