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用活考核促村集体经济长效发展
(通讯员 王显明 陈卫东)佛坪县聚焦村集体经济规模小、集体经济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等问题,活用考核指挥棒,量身定制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形式、加大奖优罚劣力度,以精准考核检验集体经济发展“成色”。
该县综合分析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按照《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把全县6镇1办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农业考核指标体系,各镇村以确定申报实施的集体经济项目为考核内容。在组织领导、奖惩运用、收益分配、公益建设、群众满意度等共性指标外,还根据发展实际具体设置特色指标内容。对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突出业态培育、服务建设、旅游带贫益贫等内容考核;对产业发展重点镇村,突出产业链条建立、规模、收益、产业助贫等内容考核。
在集中查阅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料基础上,该县每年组建考核组田间“开考”,实地复查镇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情况,入产业园区、社区工厂、进大棚、生产基地,在一线实地了解各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运行情况。现场考核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干部,算清集体经济年度项目的收支账。召开调研会,总结集体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困境,帮助村集体明确思路、精准定位,找寻集体经济稳定创收的“良方”。在此基础上,综合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年度报告,作为来年项目申报审核依据。
该县坚持把集体经济盈亏与管理人员奖惩相挂钩。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由镇(街道)提出奖励处罚方案上报、批复,村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后,按方案兑现合作社管理层奖金或收缴罚金。村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收益,按照“保底奖励+绩效奖励”方式,设置保底增长(20%)、5万元、5万-10万元、10万元以上四个评价档次,由县财政现金奖励,直接用于奖励村合作社管理人员。同时,经营性收益出现负增长,则依据评价档次,按照10%-20%处罚村合作社管理人员。罚没款由村合作社管理人员按照相应比例承担,上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并作为村集体收入。2020年,该县44个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均达到3万元以上,县财政也拿出了14.5万元,对成效明显的3个镇、11个村进行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