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加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田娇娇)为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3月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群众投诉、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违法施工行为“零容忍”,开启城区建筑工地“静音”模式,切实有效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山阳县分局从宣传引导入手,印制《关于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100份,张贴在建筑工地、城区公示栏,并在山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山阳通微信号广泛转发《通知》内容,营造有力的舆论宣传氛围。
环境执法人员对城区建筑工地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在城区范围内遵循《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排放施工噪声,白天场界标准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55分贝。严格控制建筑施工节点,要求各建筑工地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严格施工报备审批程序,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山阳县分局申报,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与此同时,环境执法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宣传噪音防治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噪音的危害性,引导建筑工地严把施工作业时间节点关和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关,切实增强建筑工地业主的守法意识。
据统计,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山阳县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12家建筑工地,处理噪声污染投诉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