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音乐维他命长安大学第九届“心随律动,音润长安”外文歌曲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由校团委主办,外国语学院团委承办我校音乐维他命第九届“心随律动,音润长安”外文歌曲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11月17日至19日:东区树蕙园广场与西区滋兰苑广场宣传点。
2)线上报名。截止于2015年11月19日晚9:00。
方式:a)在长安青年网站的相关栏目中下载报名表,发到745900328@qq.com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我们的回函。
b)外国语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外有引力”报名。
3)各院可推荐两人直接晋级复赛。向各学院发放通知及报名表,各学院组织同学参加。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由负责人将其于11月19日晚7:00—9:00统一交到7号楼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3.参赛程序: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4.具体比赛安排:
初赛:2015年11月22日
复赛:2015年11月28日
决赛:2015年12月13日
5.参赛地点:渭水校区长安文化艺术中心多功能厅
渭水校区长安文化艺术中心大礼堂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贴合本次大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与健康。
2.参赛选手在初赛为一分半清唱,复赛为带伴奏一分半。决赛为带伴奏演唱。
3.参赛团队中人数不限。
4.参赛选手必须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衣着得体、台风自然、举止文明。
5.参赛唱法、歌曲自定,参赛选手自带伴奏带。
三、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
1)仪表整齐,仪态得体,举止文明(10分)
2)歌唱技巧(70分)
3)舞台表现力(20分)
2.评委组成:初复赛评委由大艺团歌唱部、文艺部部长以及历届渭水之星、校园之春、
外歌赛比赛中获奖选手、各院系文艺骨干;决赛评委则由我院团委老师邀请的专业老师担任。
四、注意事项:
1.比赛过程中选手的化妆、服装及道具自行解决,如有场地特殊道具等需要,请在报名表的备注一栏中注明,协商后由承办方与参赛者共同准备。
2.每次比赛前将抽签决定队伍出场顺序。
3.如仍有不清楚之处,可与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杨榕 18992489715
五、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校团委统一颁发证书。欢迎广大同学报名参加。
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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