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安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长安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竞赛)立项资助工作自实施以来,在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院系高度重视,指导教师精心指导下,各队伍积极进行市场调研并完成创业计划书。为了全面掌握各立项团队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全方位跟踪项目,及时解决学生团队遇到的困难,竞赛组委会决定对本届参赛立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一)参赛团队自查:以填写自查表的形式简单汇报参赛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
(二)学院中期检查:由各院(系)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于筛选合格的团队,各院(系)自行组织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及竞赛组委会成员参加,给予学生项目专业指导,并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各参赛团队中期检查汇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创业项目进展报告;
2、前期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需求报告;
3、项目进展取得成果;
4、目前项目存在的问题;
5、下一步创业项目运行计划。
二、检查时间
团队自查时间:2015年9月10日-9月25日
学院中期检查时间:2015年9月26日——10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1、各参赛团队要认真对待,按计划开展项目的同时积极准备中期检查,并于9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自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提交、电子版拷贝至校科协办公室。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做好中期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本院(系)中期检查汇报会时间、地点、评审专家(评审最好含校内外有实际创业经历的创业导师)情况报送竞赛组委会。各院(系)进行中期检查完毕后,将审查结果(附件2)于10月15日前盖学院团委公章后统一报送组委会(校科协办公室)。
3、各院(系)应以团队培育、项目提升为中期检查的目标,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队伍要密切追踪,并积极为学生团队对接资源、协助配备指导老师,鼓励其参与学校科技节、创客月组织的各类项目提升活动。
4、对于已创业或已经处于创业实践阶段的创业项目,各学院应在汇总表中予以标注,对于完成情况较差的创业项目,组委会将视情况取消或减少立项资助资金。
四、联系方式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83135303、82334062
王钰:18829038370
张思明:18292069713
“挑战杯”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