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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4-29 14:53  来源:先锋家园  字号:T|T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号召,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创新与创业氛围,培育校内优秀科创团队及项目,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八届陕西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和第十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即日起启动长安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竞赛”)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参照上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要求,本届竞赛共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三类竞赛,要求如下: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创业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立项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6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6年的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团队要求

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学科交叉、高低年级搭配的创业团队,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得超过10人;一名学生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我校为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立项作品要求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者服务,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

2.创业计划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和公司概述,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的风险、问题和假定,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财务预测,假定公司提供的利益等方面;

3.作品申报类别:

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具体可划分为以下9个类别:

(1)产品类: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硬件)类;E.电子信息(软件、网站)类;F、材料类;G、机械能源类;

(2)服务类:H.服务咨询类、I.文化创意类。

(二)公益创业赛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具备以下特征:

(1)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

(2)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

(3)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三)创业实践挑战赛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4月)的项目;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立项程序

1.各院(系)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召开针对学生和教师的动员大会,各院(系)分团委书记需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及意向参赛队伍学习创业计划竞赛的相关要求(见附件5),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各院(系)组织参赛学生填写《长安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创业实践挑战赛需另附项目运营报告和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同时,需填写《长安大学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各院(系)需于2015年5月27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汇总表和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分别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办公室。

五、资助与检查

立项与资助工作由学校“挑战杯”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工作由校团委、学生创新与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组委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从中选定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专业性强、指导老师关注、团队结构合理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及资助,邀请专家组对重点项目定期检查及指导;对于已处于创业实践阶段的项目将重点资助及扶持;鼓励学生将挑战杯课赛、班团支部五小创等科创竞赛成果包装参加本次创赛,并优先考虑立项。立项及资助结果将于2015年6月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充分重视本次立项工作,成立组织协调机构,争取主管领导支持,加强院系作品选拔及培育力度;

2、通过建立及公开指导教师库等方式,积极动员学院教师科研骨干担任学生作品指导教师,鼓励各院系对指导教师配套激励措施;

3、各院(系)应积极挖掘学院涌现出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典型(如班团支部五小创、专利大赛等)项目及个人,并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科协组织的组队沙龙活动,积极推进以项目为基础的竞赛团队组建,并为立项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物质技术支持。

4、校内初赛将于2015年10月启动,各参赛团队尽快于假期展开项目调研、构思并撰写创业计划书,争取相关机构认可并取得支撑数据及证明材料。

立项工作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请各参赛团队及指导老师认真阅读附件5中的作品参赛要求及评选标准,认真准备作品。

七、联系方式

第九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QQ交流群:257200138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83135303、82334062

姬时雨:18829040507 宋燕超:18829040960

朱立志:18829038612

“挑战杯”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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