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报名工作于10月8日展开,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设置7个奖项,奖金10000元,奖金总额14万元, 各奖项可由个人或团体申报。
“芙蓉学子”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大型公益活动,它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奖励优秀大学生为主要项目,以“传递价值,成就你我”为主题,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我校作为首批实施“芙蓉学子•榜样力量”项目的10所高校之一,同时也是西部唯一实施此项目的高校,曾成功组织了2006至2011年度“芙蓉学子”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已经成为我校最具影响力的学生品牌活动之一。
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置“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 “芙蓉学子•感动长大奖”、 “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七个奖项,奖金10000元,每个奖项均有两个获奖名额,奖金总额14万元。各奖项可由个人或团体申报,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申报者(团队)需提交申报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
cyjy@chd.edu.cn,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渭水校区参赛选手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4:20——17:50,19:00——21:30),其它校区参赛选手交至本部教学主楼二楼团委办公室(或三楼研究生会办公室)。材料上交截至日期为10月15日。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长安大学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评选工作。申报者(团队)需符合相关奖项的要求,报名后需经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公示、网上投票等流程最终确定获奖结果,届时将举行颁奖典礼。申报表格及评选细则详见于先锋家园网站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