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在全党自上而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为增强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价值与育人实效,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坚持高校人才培养中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教育原则,发挥学生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青年学生深入社会、体察国情,践行我的“中国梦”,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全面启动了长安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本次立项团队291支(详见附件),参与学生2601人,其中校级立项资助团队106支,资助金额共119200元,院(系)立项团队185支,由各院系酌情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与团中央关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生党员教育密切结合,与青年人才培养相结合,鼓励青年学生走出校门,参加基层锻炼、社会调研与志愿服务,鼓励广大青年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青春共筑“中国梦”,学子实践励志行。
三、组织机构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白 华
副组长:彪晓红
成 员:黎开谊 贺宏斌 韩 玲 张骞文 张 侠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部。
领导小组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立项阶段
各院系根据《关于开展长安大学2013年“我的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安排本单位活动计划,进行广泛动员,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有效宣传,确保学生们能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鼓励学生个人积极联系社会实践单位。以学院为单位,对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合各方资源,确定能够代表学院水平和专业的重点团队。各申报团队提供长安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表、详细的项目策划书,介绍团队的活动计划、目的、意义、前期筹备、可行性分析以及经费预算,学校将根据所申报方案的时效性、可行性、特色性等确定立项重点团队并审核资助。
(二)动员、培训阶段
各院系根据具体情况安排“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动员大会暨培训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内容应包括调查问卷的设计、开展调查的方法、如何撰写调查报告、社交礼仪、安全教育和媒体宣传等。
(三)实施阶段
各团队根据计划,重点实施实践活动,并随时向校团委及所在院系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各活动团队一般应由教师带队,配备带队学生干部,学院集中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为学生和带队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学校整体要求和各自的活动计划开展活动。各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一般不少于一周时间,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宣传实践过程,积累实践经验,扩大影响,宣传学校形象。
(四)成果报送阶段
各实践团队与个人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整理、汇总社会实践相关成果并向各院系上报。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应于开学初组织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见闻活动座谈会,总结本院系年度社会实践工作,将实践成果及时上传社会实践专题网站。
(五)结项评审答辩、总结阶段
学生在开学报到注册时,需向学院团委提交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并在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提交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学校将于9月上旬召开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评选优秀调查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通过广播台、报刊、橱窗等媒体及时报道和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
(六)表彰阶段
各院系,活动结束后,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社会实践成果的宣传、交流,表彰。学校将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择优申报全省、全国荣誉,编辑社会实践成果汇编和优秀作品集。
五、活动重点
学校鼓励各实践团队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与团队组建。
(一)“中国梦”学习宣传活动
以学生党员、“青马”骨干培养为重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学习“中国梦”、回顾党团史,宣讲“十八大”、调研国计民生,树立远大理想,提高综合素质,着重开展大学生政府见习、红色教育、革命圣地参观、党建团建调研等活动,感悟“中国梦”的现实需求,增强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民生社会热点实践调研活动
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实践调研,重点开展关于特色经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民生热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形成调研报告;观察“中国梦”实现的社会基础与价值基础,提升学生客观认识矛盾、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调研活动
以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围绕共青团课题研究立项项目、“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项目、“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等课题,开展创新实践调研,形成研究报告,获取与创新创业及科技竞赛有关的支撑数据。
(四)“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下乡活动,通过送“教育”下基层,送“文化”入乡镇,送“技术”进企业,开展地震灾区帮扶、支农支教、新农村建设、文艺下乡、科研企业技术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高校服务地方的长效帮扶体系。
(五)“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促发展”活动
以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适当吸纳优秀本科生参加,共同组成科技创新实践团队,在导师带领下深入基层,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促发展”,为工厂、企业、机关、农村以及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攻关服务和智力支持。
(六)“长大梦”宣传实践活动
建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是学校发展的定位与愿景,是“长大梦”出发点与落脚点。宣讲“长大梦”,服务“长大梦”,通过返乡社会实践、优秀学子返母校、杰出校友走访、交通等特色优势行业的社会帮扶等活动,积极扩大学校声誉,助力学校建设发展。
(七)专业实习实践活动
将专业学习、职业规划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鼓励各专业学生走进人才市场、工厂企业学习参观,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开展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培养综合职业素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六、活动方式
社会实践活动以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社会实践主题与活动重点开展。
(一)个人实践
学生个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的专业资源、兴趣优势、技能特长,凭学校开具的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按就近就便原则,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开展一次主题调研;走访一位成功校友;访谈一家成功企业;设计一款新产品;体验一次创业过程;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等。
(二)团队实践
结合当前国家社会发展形势和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学院已经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等平台资源,经学院、学校审批,团队负责人招募团队成员,开展社会实践。
七、资助说明
(一)学校围绕上述社会实践主题,重点立项与资助一批团队。学校重点立项项目采取学校、院(系)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学校在实践队出征前以借款方式将资助金发放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其中,指导教师费用由院(系)承担。
(二)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资助在尊重学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项目选题、实践人数、实践时间、经费预算等因素给予500-3000元资助。
(三)资助经费仅用于本次“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立项项目,专款专用。
(四)资助经费报销根据资助金额与学生立项作品完成情况的实际花销予以审核报账,实报实销。
(五)项目经费支出需经项目负责人经办、指导教师与各院系团委书记审核,支出票据涉及较大数额时,须有项目指导教师或团委书记审核,校团委批准。
(六)所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票据真实,手续齐全。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校团委负责解释。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系与各级学生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引导,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努力为学生实践活动创造条件,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项目的联络和策划。指导教师应对实践团队跟踪指导,确保安全,促使实践成果的挖掘与提升,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二)及早安排,精心组织
要注重扩大社会实践的参与面和影响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创新,突出亮点,体现专业特色,努力增强社会影响力。要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解决各团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突出实践效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校内报刊、网站、展板橱窗等宣传媒体,在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吸引和邀请社会媒体的关注和报道,针对本院系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及时开展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尤其是要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争取相关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大学生社会实践不断深入发展。
(四)规范管理,加强建设
要在加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申报、立项、培训、实施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机制和学生参与的约束机制,确保社会实践的安全、长期、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基地的示范作用和资源优势,巩固已有基地和已取得成果,深入挖掘新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五)加强总结,巩固成果
各院系要在暑期结束后全面做好各项社会实践总结工作,通过各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实践工作简报、DV展播、摄影大赛等深化实践成果,做好成果展示工作。
(六)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院系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对本单位实践团队的安全情况全面掌握,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有效。
附件:长安大学201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汇总表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