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坚持高校人才培养中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教育原则,引导青年学生深入社会、体察国情,践行我的“中国梦”,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活动宗旨,学校将全面启动“长安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共筑“中国梦”,学子实践励志行
二、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与博士研究生
三、活动重点 (一)“中国梦”学习宣传活动 以“青马”学生骨干培养为重点,宣讲“十八大”,学习“中国梦”,开展革命圣地实践、党团史学习、感悟“中国梦”现实需求等红色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民生社会热点实践调研活动 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实践调研,重点开展关于特色经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民生热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形成调研报告;观察“中国梦”实现的社会基础与价值基础,提升学生客观认识矛盾、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调研活动 以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围绕共青团课题研究立项项目、“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项目、“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等课题,开展创新实践调研,形成研究报告,获取与创新创业及科技竞赛有关的支撑数据。
(四)“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下乡活动,通过送“教育”下基层,送“文化”入乡镇,送“技术”进企业,开展地震灾区帮扶、支农支教、新农村建设、文艺下乡、科研企业技术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高校服务地方的长效帮扶体系。
(五)“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促发展”活动 以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适当吸纳优秀本科生参加,共同组成科技创新实践团队,在导师带领下深入基层,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促发展”,为工厂、企业、机关、农村以及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攻关服务和智力支持。
(六)“长大梦”宣传实践活动 建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是学校发展的定位与愿景,是“长大梦”出发点与落脚点。宣讲“长大梦”,服务“长大梦”,通过返乡社会实践、优秀学子返母校、杰出校友走访、交通等特色优势行业的社会帮扶等活动,积极扩大学校声誉,助力学校建设发展。
(七)专业实习实践活动 将专业学习、职业规划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鼓励各专业学生走进人才市场、工厂企业学习参观,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开展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培养综合职业素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四、活动方式 社会实践活动以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社会实践主题与活动重点开展。
(一)个人实践 学生个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的专业资源、兴趣优势、技能特长,凭学校开具的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按就近就便原则,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开展一次主题调研;走访一位成功校友;访谈一家成功企业;设计一款新产品;体验一次创业过程;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等。
(二)团队实践 结合当前国家社会发展形势和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学院已经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等平台资源,经学院、学校审批,团队负责人招募团队成员,开展社会实践。
五、团队立项 1、学校对团队实践项目审批立项,并择优资助。各院系申报立项资助项目时要把握以下原则:(1)团队实践项目内容要有创新、避免重复设置;(2)团队实践项目必须做到安全宣传到位、有保障措施;(3)团队实践项目要有至少一名负责教师指导开展相关活动。(4)立项团队应按照审批项目计划开展实践,由各院系负责督导。
2、各实践团队进入信息门户,点击我的信息—我的团委—社会实践申请,按要求填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在6月5日系统关闭前,从管理员入口登陆,进入社会实践初审页面,进行初审,推荐立项资助团队,最后统一由校团委终审。
3、各院系填写《各院系社会实践基地统计表》(见附件1)、《各院系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报各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团委,于6月5日之前电子版发送至shsj@chd.edu.cn,过期不予立项。
4、各校级学生组织申报立项,需填写《长安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3),交指导老师填写意见,于6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sj@chd.edu.cn。
5、网上申报咨询电话:15802930347 张可老师
六、资助说明 1、 学校重点立项与资助一批围绕上述社会实践活动重点主题的项目与团队。学校重点立项项目采取学校、院(系)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各院(系)按1:1原则给予配套支持。
2、学校在实践队出征前以借款方式将资助金发放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上年度未完成冲账的院系不得借款。立项资助团队中带队教师费用由院系承担。
3、团队资助将考虑活动主题、出行人数及活动意义等,同院系同主题同地点开展的实践活动不重复资助。
七、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制定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宣讲培训工作,动员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指导,做好安全教育、组织策划、宣传报道、实践方法、礼仪风貌等相关培训。
2、各院系应应做好面向全体的社会实践安排,对个人实践活动做好指导培训与审查工作,开展本单位团队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审批并报送重点团队参与校级立项。
3、活动过程中,要对团队进行跟踪检查,要重视媒体宣传工作,扩大实践效果与社会影响,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4、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本单位的实践总结、表彰与成果提炼工作,对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及实践基地进行进行经验交流,并申报校级表彰。
附件1:长安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步骤简要说明
附件2:2013年各院系社会实践基地统计表
附件3:各院系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登记汇总表
附件4:长安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
校 团 委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