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适应全团工作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团学宣传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繁荣我校团学官方微博校园文化,应团中央、团省委的有关精神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规范我校团学微博工作并组织开展团学微博考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应加强对官方微博的建设、完善、运营,指导性运营手册可参考《长安大学团委微博运营手册(试行)》。
二、为了更好地实现线上线下活动的互动,由各学院(系)团委(团总支)、校院学生组织举办的精品活动应在其官方微博进行直播,并@长安大学团委,务必做好活动总结性微博与向上供稿。活动如需微博墙、线上投票支持,请联系团学新闻中心新媒体运营部。 联系人:周同学 18792514912
三、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学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运营微博,现决定对各学院(系)团委官方微博、校级学生组织官方微博进行微博运营综合考评,具体考评流程及办法可参见附件《长安大学团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长安大学团学官方微博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一:《长安大学团委微博运营手册(试行)》
附件二:《长安大学团学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三:《长安大学团学官方微博考评办法(试行)》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