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评选活动相关安排,优秀学生会评选活动的材料申报工作于3月25日展开,到4月4日截止。
申报院系学生会需提交申报表和主要事迹材料。
申报表要求:登录“先锋家园”网站(www.changanyouth.cn)或长安大学学生会网站(http://xsh.changanyouth.cn)下载,计算机录入,宋体五号字体。学生会工作理念和学生会概况简介总字数不超过600字,首行缩进两个字符,段落行距为单倍行距,内容需高度概括本院系学生会工作概况,其间不得出现“见附件”等情况。院(系)团组织意见一栏需由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或党委盖章。申报表整体不得超过1页排版。
主要事迹材料要求:主要事迹材料单独成册,字数控制在3500-4000字。页面设置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标题(黑体小二加粗)——标题应用高度概括性的语言提炼本院系学生会事迹材料内容,能够充分展示申报院系学生会风采特色,并不超过22个字符;正文(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段落行距为单倍行距,个人姓名、院系、班级等有可能显示申报院系学生会身份的字眼不得在主要事迹材料中出现,应予以隐含,如需出现均以"XX"表示;事迹材料中可以加入适当的图片资料,但图片中不得出现有可能显示本院系学生会身份的痕迹。如若在材料中出现个人姓名、院系、班级名称或图片,将被视为不合格材料并不能参加材料评审阶段。主要事迹材料应以详实的数据或事例体现申报院系学生会特色风采,语言凝练,语句优美。
申报表和主要事迹材料提交要求:材料申报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各一份。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xxshoffice@gmail.com,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1:50,14:00——17:20,19:00——21:30;周六至周日:9:00——11:00,14:00——16:00,19:00——21:30)。材料上交截至日期4月4日晚21:30。
所有提交申请材料合格的院系学生会在评审前会在团委"先锋家园"或长安大学学生会网站进行网上公告。
附件1:长安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会评选申报表
附件2:长安大学2012-2013学年院(系)学生会荣誉嘉奖一览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学生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