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定于2013年3月——5月举办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第十二届大学生体育节,现向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征集活动,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3月8日——3月13日
二、活动分类
1、各院系、校级学生组织承办的艺术类、体育类校级精品活动
2、各院系主办的艺术类、体育类院系重点活动
3、各学生社团组织的社团巡展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精品活动: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近几年来我校大学生艺术节、体育节的活动安排(具体情况可参见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主页上方“文件汇编”栏目查找),也可推陈出新,策划承办新的校级活动。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批,并予以资助;
(2)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本学期共青团工作计划报送1-2项院系重点活动,纳入艺术节、体育节整体活动安排,丰富双节内容;
(3)各学生社团可结合本学期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巡展活动,校团委将遴选重点活动予以支持,并给予资助。社团巡展活动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并进行审批报送。
四、有关要求
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要充分重视本届艺术节、体育节,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策划“我的中国梦”、“学雷锋”、“青春正能量”等主题教育活动,精心筹备、积极组织、创新主题,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艺术、体育活动进行申报,并填写《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艺术、第十二届大学生体育节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老师审核后于3月13日下午6:00前报送至zhangyong@chd.edu.cn
联系人:张永 电话:83135151
附件: 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第十二届大学生体育节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