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实际困难。热情关心失足青少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努力增强服务能力。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参与和促进制定政府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大力发展青少年公益事业,为青少年服务。协调团内资源,发挥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少年教育文化机构、青少年活动阵地的作用,丰富服务项目,为服务青少年提供有力依托。
七、代表和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好青少年的具体利益。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青少年权益意识明显增强的形势下,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实施青少年维权工程,继续坚持法制化、规范化,更好地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切实代表青少年利益。要深入青少年,倾听呼声,了解意愿,把握青少年较为普遍的利益诉求。及时反映青少年关注的问题和要求,向社会发布青少年发展状况,针对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大问题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和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探索建立依靠各级青年人大代表和青年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努力使青少年的利益在社会总体利益格局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
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团的章程,以未成年人为重点,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求,特别关注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积极为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完善代表和维权工作机制。要努力探索和不断完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经常性工作机制,推动成立有关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队伍,加强“12355”工作平台建设,拓展合法、有序、有效的组织化渠道,为切实做好代表和维权工作提供保障。
八、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团的建设
面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适应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顺应广大青年期望,履行好团的根本职责,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把握现实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团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团的自身建设。
大力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全团要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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