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型校园建设,营造“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的良好氛围和文明风尚,提高师生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为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省高校和厅属中专学校开展“三秦书月·书香校园”阅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主要内容
本次“三秦书月·书香校园”活动主题是:读书明智,以文化人。
围绕该主题,各高校要推动“书香机关”、“书香院系”、“书香班级”、“书香宿舍”、“书香之星”等“书香”工程,组织开展内容更加丰富的阅读活动。
二、活动时间
本次“三秦书月·书香校园”活动时间为4月23日(世界读书日)至5月23日。各高校的活动时间可根据本校实际,酌情安排,但须保证活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三、活动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本校“三秦书月·书香校园”活动方案的制定和阅读活动的指导工作,办好各类读书活动,做到安排、活动、任务“三落实”,使活动不断向基层推进,让更多的干部师生受益。
(二)党、团、学、妇、工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三秦书月”活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三秦书月”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相关主题,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读党史、读经典等主题阅读活动,运用征文、演讲、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激发师生的读书热情,切实推动师生阅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将师生阅读活动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中去,与文明校园、文明单位、文明班级等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积极策划,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创建更多的“书香机关”、“书香院系”、“书香班级”、“书香宿舍”和“书香之星”。
(四)要充分发挥宣传推介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反映师生阅读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扩大师生阅读公益性活动宣传,为本次“三秦书月·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高校需填写《“三秦书月·书香校园”阅读主题活动方案征集表》(见附件),并于4月5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请各高校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
联 系 人:王世娟
联系电话:029—85582584
传 真:029—85582599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