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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8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树立榜样,发掘优秀,深化社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我校将与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共同举办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我校作为首批实施“芙蓉学子•榜样力量”项目的10所高校之一,同时也是西部唯一实施此项目的高校,曾成功组织了2006至2011年度“芙蓉学子”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已经成为我校最具影响力的学生品牌活动之一。为做好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2012年度设置7个奖项,各奖项可由个人或团体申报,奖金10,000元,奖金总额14万元。具体如下:
    “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2名) 每名10000元
    “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2名) 每名10000元
    “芙蓉学子•感动长大奖”(2名) 每名10000元
    “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2名) 每名10000元
    “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2名) 每名10000元
    “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2名) 每名10000元
    “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2名) 每名10000元
    二、参选人资格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奖项申报条件
(一)“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1、候选人(团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
    2、候选人(团队)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3、候选人(团队)有高水平的社会实践主题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成果奖;在长安大学社会实践论文集中或其他期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二)“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
    1、候选团队成员均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学生,团队不少于5人;
    2、候选团队的所有成员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积极进取、团结一心、互敬互爱、谦让包容、精诚合作;
    3、团队工作目标明确,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敢于挑战自我,体现出一个团队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4、积极参加或组织各项活动,有至少一项特色项目,并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
(三)“芙蓉学子•感动长大奖”;
    候选人(团队)在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在全校范围内影响较大,为全校学生树立了榜样;
(四)“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1、候选人(团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公益行动类表彰。
(五)“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1、经济类:候选人(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2)有自己或集体的创业项目,并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项;
    3)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4)或在经济类学术科研领域上成果突出,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项目或课题研究,项目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2、管理类:候选人(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2)有自己带领的团队或者组织,至少拥有一项比较完善的创业项目,且该项目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项;
    3)或在管理类学术科研领域上成果突出,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项目或课题研究,项目成果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六)“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1、本科生候选人(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专业成绩排名25%,某一领域特别优秀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2)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参加过“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并获校级一等及以上奖项;
    3)在某一学术领域研究成果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应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专利等;
    2、研究生候选人(团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专业成绩排名25%,某一领域特别优秀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2)在某一专业领域有深入研究,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
    3)在各类学术科技类竞赛活动中,获校级一等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七)“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1、候选人(团队)模范,诚实守信、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模范作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等方面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3、在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的事迹感人。
    四、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成立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
    (二)成立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各奖项评审小组。每个专项评审小组由3名老师和6名同学组成(其中1名老师为组长,1名学生为副组长),参加评审小组的老师应从本次组委会的老师中产生;参加评审小组的学生由各院系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产生。
    五、实施步骤
    (一)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按《长安大学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评选工作。
    (二)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安排、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项目,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活动进程
1、报名(10月8日-10月15日,共7天)
    有意参选的同学(团队)请认真查看《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须知》(见附件2),认真填写“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
2、候选人资格审查(10月16日-21日)
    组委会将对参选人(团队)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个人或团队将在校团委先锋家园网上公告。
3、学校评审(10月下旬)
    1)各专项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2)各专项评审小组分别对本奖项的参选人(团队)进行认真评审。进行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得出本奖项的候选人(团队)入围名单,各奖项入围的候选人数原则上以4人(团队)为上限。第二轮投票将决定各入围候选人(团队)小组投票得票多少。
4、公示(11月上旬)
    活动组委会对入围网络投票的候选人(团队)名单及推荐材料公示若干天,形式为网上公示和展板公示。公开各评审小组组长办公电话,以便有异议者可以随时向组委会反映情况。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被质疑入围者及推荐材料。
5、网上投票(11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将进入网上投票环节,具体事宜在“先锋家园”网站通知。
6、结果统计(11月下旬)
    组委会将小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按规定名额确定各奖项的获奖者。
7、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待定)
    举行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现场将揭晓各个奖项的获得者,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及嘉宾出席。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和挖掘优秀个人或团队申报芙蓉学子各个奖项。
    (二)严格评选程序。活动的实施过程,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办事。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把长安大学优秀的大学生代表评选出来,树立长安大学的学生榜样。
    (三)扩大宣传效果。通过校报、校电视台、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和展板等多种途径,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一: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附件二: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须知

附件三:第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XX奖”申报表

长安大学2012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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