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的风采, 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团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举办长安大学第十一届校园之春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恣意青春,聆听天籁——停驻最美的你
二、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所有在校学生
三、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承办:长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协办:长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四、活动安排
本次比赛共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阶段的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3月22日。
复赛阶段的时间为初赛决赛后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阶段的时间为复赛后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1、报名时间:
3月9日至3月20日 。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在3月9日到3月20日之间可在东西区食堂门前“校园之春”歌手大赛报名点报名参加比赛,并在3月20日之前将报名表交到报名点或者社联办公室。
(2)电话报名
报名者可在3月9日到3月20日之间拨打电话进行报名,联系电话18700872382,18700872725,029-83135154。
(3)短信报名
报名者可将在3月9日至3月20日之间编辑自己的姓名,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发送至18700872382或18700872725进行短信报名。
(4)新浪微博报名
报名者可关注长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官方微博,编辑自己的个人信息发私信即可报名。
(5)人人网报名
在长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人人网主页发站内信即可。
(6)学院推荐
每个学员可推荐一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
3、比赛形式
选手可自行选择清唱或自带伴奏带(自带伴奏带的同学,请于3月20日之前将伴奏带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社联办公室)。
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最佳人气奖、最具潜力奖等单项奖,并由主办方办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七 、评选方式
由大众评委以及专业评委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选,也可由新浪微博和人人网官方主页投票。
附件一 《选手报名表》
附件二 《大众评委报名表》
附件三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推荐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长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