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2011〕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陕西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参赛作品征集活动。
一、指导思想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以“青春•使命”为主题。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征集作品形式及要求
1.绘画、书法、篆刻作品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2.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作品报送时间及地点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7日。作品报送地点: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报送作品时请一同携带认真填好的报名表)。校团委将于18日将征集作品整理汇总,遴选优秀作品上报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全省选拔。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要坚持育人为本,充分发挥艺术展演活动在传承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青少年审美修养和人文素质、建设健康高雅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对大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指导思想、主题和具体工作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征集作品,确保我校在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联系人:张红 联系电话:83135171,83135271。
附件:作品征集报名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