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第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芙蓉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白沙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的第十四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的主要实施项目之一,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我校作为首批实施“芙蓉学子•榜样力量”项目的10所高校之一,同时也是西部唯一实施此项目的高校,曾成功地组织策划和完成了2006至2010年度“芙蓉学子”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已经成为我校最具影响力的学生品牌活动之一。为做好第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根据组委会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2011年度设置7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队)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奖金总额为人民币14万元。
(二)奖项设置及评奖人数
1、“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2名)
“特别能攻关,特别能钻研”,他们在学术、科研这片开阔领域不断探索、前进,他们走在了前沿。
2、“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2名)
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无私奉献……这些品质已融入他们的血液,他们用自己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校园内树立起一个个大写的“人”字。
3、“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2名)
“众人拾柴火焰高”。他们互相包容、彼此鼓励、共同奋斗。手拉手、肩并肩共同撑起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4、“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2名)
生命诚可贵。他们不会对命运低头,他们选择了坚强、勇敢、面对。他们站在浪尖却永远不会被大浪湮没。
5、“芙蓉学子•感动长大奖”(2名)
一句话语,一个行为,一种精神。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书写着自己的人生,用自己的真实感动时代,感动长大。
6、“芙蓉学子•公益爱心奖”(2名)
“爱的奉献”是他们的信条。他们把一颗颗希望的种子深深植入这个爱的国度。
7、“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2名)
经济、管理、金融专业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的学生或团队,或在经济、管理方面社会实践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二、参选人资格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成立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
(二)成立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各奖项评审小组。每个专项评审小组由3名老师和6名同学组成(其中1名老师为组长,1名学生为副组长),参加评审小组的老师应从本次组委会的老师中产生;参加评审小组的学生由各院系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产生。
四、实施步骤
(一)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按《长安大学第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评选工作。
(二)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安排、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项目,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活动进程
1、报名(9月16日-9月25日,共10天)
有意参选的同学(团队)请认真查看《长安大学2011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须知》(见附件2),认真填写“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
2、候选人资格审查(9月26日-9月29日,共4天)
组委会将对参选人(团队)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个人或团队将在校团委先锋家园网上公告。
3、学校评审(10月8日-10月14日)
(1)各专项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2)各专项评审小组分别对本奖项的参选人(团队)进行认真评审。进行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得出本奖项的候选人(团队)入围名单,各奖项入围的候选人数原则上以4人(团队)为上限。第二轮投票将决定各入围候选人(团队)小组投票得票多少。
4、公示(10月15日-10月17日,共3天)
活动组委会对入围网络投票的候选人(团队)名单及推荐材料公示五天,形式为网上公示和展板公示。公开各评审小组组长办公电话,以便有异议者可以随时向组委会反映情况。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被质疑入围者及推荐材料。
5、网上投票(10月18日-10月24日,共7天)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将进入网上投票环节,具体事宜在“先锋家园”网站通知。
6、结果统计(10月25日)
组委会将小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结果以各占5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按规定名额确定各奖项的获奖者。
7、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待定)
举行长安大学2011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现场将揭晓各个奖项的获得者,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及嘉宾出席。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大家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积极参加各项目的申报。
(二)严格评选程序。活动的实施过程,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办事。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把长安大学优秀的大学生代表评选出来,树立长安大学的学生榜样。
(三)扩大宣传效果。在评选过程中,要通过校报、校电视台、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和展板等多种途径,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芙蓉学子•榜样力量”激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先锋家园”网站会设置专题网页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附件1:长安大学2011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附件2:长安大学2011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须知
附件3:“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_____奖”申报表
长安大学2011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