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5月2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与团队组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年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实践活动育人实效的三类人才培养方向,分别是:(1)青马优秀学生骨干培养;(2)学术钻研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3)创业精英团队与人才培养。
为加强我校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团队(个人)培养力度,同时备战下年度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鼓励学生利用暑期社会实践开展创新、创意与创业项目的立项、调研、分析、推广、团队训练等创业实践与竞赛相关活动。现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各创业实践团队(个人)填写《2011年长安大学学生创业团队(个人)项目立项与暑期社会实践申报表》报送各院系团委,统一上报,报送学校截止时间为6月24日。学校将重点资助一批创业立项实践团队。
2、各院系协调教师资源为项目团队配备指导教师与实践领队教师。
3、各创业实践团队(个人)围绕项目实际需求拟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重点围绕市场需求调研、产品与服务应用、相关领域走访等内容,为项目后续实战与竞赛提供真实依据。
4、各创业实践团队完成社会实践后,需撰写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指导教师要参与其中,调研报告将作为“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立项的重要依据。
5、各指导教师将作为今后创业教育与竞赛指导师资重点遴选对象;各创业实践团队(个人)将作为青马骨干培养与创业人才库重点考察对象,创业项目将推荐参与各类全国创业精神。
6、拟参与下年度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务必注重项目遴选、团队组建与骨干梯队培养工作。
关于重点项目立项说明:
1、科技成果转化类作品鼓励本科生团队优势互补与梯队培养,同时注重挖掘研究生作品;
2、创意类服务作品鼓励已经开展创业实战的项目参赛。
3、参与过“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的竞赛并适合孵化产品应当作为重点考虑对象。鼓励往年课赛作品经过完善参与竞赛,开展社会实践。
4、鼓励教师科技创新项目专利孵化,鼓励指导教师遴选团队申报社会实践。
报送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院系团委。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82334065,13891886082,郑玮华。
附件:2011年长安大学学生创业团队(个人)项目立项与暑期社会实践申报表
校 团 委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