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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长安大学拔河比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15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活跃校园气氛,构建和谐校园,宣传贯彻大学生强身健体精神,更好的展现各个学院学子的风采,增强同学们在工作、学习之余的互相交流、沟通,形成积极向上、和谐的团队氛围,促进同学之间的彼此了解,使同学们的彼此关系进一步融洽;以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树立良好形象,用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投入到学习中,现特由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主办,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长安大学2011年拔河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人员:  

 长安大学所有在籍本科生均可代表本学院参赛  

二、 比赛地点: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西区足球场  

三、 比赛时间:  

  2011522上午9:30——12:30  

四、 报名方式:  

各学院在先锋家园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 519 前将报名表以       电子版的形式发至 bahebaoming@163.com,并附上各学院领队的联系方式。                                                             

五、 参赛要求:  

1、 每学院团体赛可派出一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队长1名,主力1515女,替补三人(性别不限),共33人组成。  

2、 各学院代表队人员只能由本学院人员组成,学生不可跨学院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队伍成绩及比赛资格。  

六、 比赛规则:  

1、 比赛以淘汰赛形式进行,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及组别进行比赛。  

2、 团体赛采取三局两胜赛制,一局比赛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一支队伍取得两局胜利后则进入下一轮。  

3、 一轮比赛之内,若无特殊情况,各参赛队不得换人。进行下一轮比赛时最多可换三人。  

4、 比赛中队员要严格服从裁判,听从指挥。如对判罚有异议,应由本队队长在比赛结束后向工作人员反映,由承办方工作人员处理。如发生不尊重裁判或故意捣乱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该球员的比赛资格。比赛中严禁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一经出现直接取消比赛资格,交学校处理。  

5、 比赛双方队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到工作人员处检录。迟到10分钟作当场弃权,并判负于对方。  

6、 比赛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七、 抽签及分组细则:  

1、 抽签定于519日中午12:404号楼经管学院活动室进行,抽签后将会对比赛细则进行讲解,各学院务必派一名代表参加。  

八、奖项设置:  

1、 团体竞赛取前8名;  

2 道德风尚奖一名、积极竞赛奖一名。  

(备注:获奖学院均颁发校级证书)  

九、未尽事宜请与活动承办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缑凯杰: 15129006545  

               于建龙:13991922469

附件一:2011年长安大学趣味拔河比赛团体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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