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科研能力,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发展,积极备战陕西省第八届及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研究,决定举办长安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组织委员会
本届竞赛活动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白 华 刘建朝
副主任:张骞文
成 员:徐 岳 田新民 贺栓海 张 侠
秘书处:姬国斌 栗培龙 王青山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校团委、校科协承担。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提名、学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三)各院、系成立相应竞赛领导小组,并将该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2011年7月1日前所有在册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申请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和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生。
(二)参赛的社会科学类作品(含调查报告、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三)申请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四)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请个人作品的,申请者必须承担申请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请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五)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六)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及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资助项目原则上必须参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申报书必须统一使用《长安大学第七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二)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四)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15000字以内。
(五) 所有参赛作品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撰写。并按照申报书、研究报告(论文、调研报告)、附件材料(包括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有关部门批复函等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与申报书封面一致,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上交至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由院(系)团委(团总支)分类后统一上交校团委。
(六)所有作品在上交组委会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一经上报不予修改。
(七) 参赛选手须严格按上述条款参赛,对违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并取消其作者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
六、赛程安排
(一)竞赛宣传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28日
由组委会进行大赛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二) 作品申报、提交阶段: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
各参赛个人(团队)按照要求将作品报送至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作品书面材料(申报书、研究报告、附件材料)和本院系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及实物作品报送至校团委,逾期不候。
(三)学校评审阶段:2011年3月10日至2010年4月
组委会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答辩,确定获奖作品及等级,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七、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竞赛将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根据各(系)组织情况和竞赛成绩,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
部分获奖作品将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第八届及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院、系要通过海报、宣传橱窗、网络、宣讲会等形式对本次竞赛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将活动宣传覆盖到每位学生,积极动员一批学术科研能力较强的学生(特别是本科生)报名参加。
(三)把握导向,加强指导。各院、系要认真研究全国、陕西省和我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导向,积极引导学生选择符合竞赛精神的课题项目报名参赛。对有潜质的优秀团队,要为其争取学术资源,配备一批对学生课外科技工作热心的优秀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力求孵化出一批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科研项目。
九、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校团委
联系电话:029-83135064、029-83135151
E-mail:tzb@chd.edu.cn。
附件1_长安大学第七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_长安大学第七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