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安大学第十届大学生艺术节之“激情外语,我声飞扬”外文歌曲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氛围,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由校团委主办,外国语学院承办我校第十届大学生艺术节外文歌曲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2.报名方式:
1)向各学院发放通知及报名表,各学院组织同学参加。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由负责人将其于4月27日晚7:00——9:00统一交到7号楼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网上报名。在先锋家园网站的相关栏目中下载报名表,填好后于2010年4月27日晚10:00前发到984267417@qq.com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我们的回函。
3)各院可推荐一人参赛,所推荐人员可直接晋级复赛。
3.参赛程序: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4.具体比赛安排:
初赛:2010年4月28日
决赛:2010年5月13日
5.参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一楼大礼堂。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贴合本次大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与健康。
2.参赛作品(决赛)时长控制在4分钟30秒以内。
3.参赛团队中人数不限。
4.参赛选手必须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衣着得体、台风自然、举止文明。
5.参赛唱法、歌曲自定,参赛选手自带伴奏带。
三、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
1)仪表整齐,仪态得体,举止文明(10分)
2)歌唱技巧(70分)
3)舞台表现力(20分)
2.评委组成:初赛评委由历年音乐方面大赛获奖者担任,不超过6人。决赛评委5人,均由我院团委老师邀请的专业老师担任。
四、注意事项:
1.比赛过程中选手的化妆、服装及道具自行解决,如有场地特殊道具等需要,请在报名表的备注一栏中注明,协商后由承办方与参赛者共同准备。
2.每次比赛前将抽签决定队伍出场顺序。
3.如仍有不清楚之处,可与有相关负责人联系。负责人:孙馨15929957251
五、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大赛获奖证书由校团委颁发。望同学们踊跃参加,积极配合。为积极准备2011年长安大学60周年校庆晚会,本次大赛的部分优秀作品将有机会登上长安大学60周年校庆晚会的舞台,因此大赛组委会鼓励各学院踊跃推荐作品参加本次外文歌曲大赛。
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长安大学团委
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