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团中央决定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教思政司函〔2010〕2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4月19日
二、参选条件
(一)报名范围: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各院(系)推荐的大学生不超过2人。
(三)事迹要求:
1.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09年;
2.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三、报名方式
(一)由院(系)推荐,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过院(系)核实,并加盖院(系)公章,于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校团委朱先前老师。
(二)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照片等以电子邮件方式于4月19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xfjy@chd.edu.cn(单个邮件内容不超过8M)。
(三)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300字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刻录光盘与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送至校团委。
四、其他
(一)各院(系)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院(系)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二)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院(系)在院(系)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在校园BBS论坛置顶帖,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活动网络宣传素材可登陆邮箱http://mail.peopledaily.com.cn下载。用户名:stu2009,密码:stu2009。
(三)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中国大学生网活动专题http://stu.chinacampus.org及教育部思政司网站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05/info1270716246751105.htm。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135151(校团委) 83135157(学工部)
电子邮箱:xfjy@chd.edu.cn
附件:2009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报名表
学工部
校团委
201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