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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芙蓉学子•大学生优秀创业计划资助行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6

各学院团委、体育系团总支:

第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暨“芙蓉学子·大学生优秀创业计划资助行动”已于2009622日正式启动,将在包括我校在内的全国16所高校重点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资格

活动实施院校在校大学生,富有创业理想,且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创业计划书,都可以以个人和团队名义报名参加(团队人数上限为10人)。

二、项目资助额度

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或个人申报创业项目限一项。

活动将为各创业团队提供总额为8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金。根据每个创业个人或团队所提交的创业方案,给予额度为1000080000不等的创业资助金,用于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

项目实施结束后,组委会将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比较显著的项目实施个人和团队授予“芙蓉学子·创业之星”的称号。并邀请其中的部分代表参加“亚布力论坛”。

三、活动参与流程

12009622715    项目申报期。参赛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5460中国同学录网站报名并提交创业计划书。在网络平台上对参赛者和项目进行展示,同时开展网上评议、网友支招、网络投票、导师辅导等。

22009715725    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对所报送的创业就业项目评审出50个入围创业项目。

32009728730    入围项目参赛者统一到组委会指定地点参加面审。根据面审结果,确定30个正式实施的项目。组委会将当场与正式实施的30个项目负责人签订资助协议,并组织创业专家进行培训。

42009811030    项目实施期。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必须提供工作周期报告和图片影像资料,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实时展示。组委会同时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指导和项目监督。

5、项目实施期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总体效益评估,根据效益评估结果,项目负责人到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核报全部费用。对创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比较显著的项目,将对实施个人和团队授予“芙蓉学子·创业之星”的称号。

如需进一步了解活动相关事宜请登陆5460中国同学录网(frxz..5460.net)或芙蓉学子网站(www.51ttup.net)进行查询。

若有事宜垂询,请与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系。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山路又一村巷129号鑫源大厦三楼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邮编:410005;联系人:李文凯;联系电话(传真) 0731-4457008;电子邮箱:4417629@163.com

校团委联系人:郑玮华     联系电话:82334065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09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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