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200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校团委对此项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做好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一如既往地开好团组织生活会,确保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做好毕业生团员的团费收缴工作。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应敦促各团支部及时收取毕业生团员的团费(团费收至2009年6月)。
三、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应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毕业生团员离校通知单上“校团委签字”一栏,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负责签字即可,不必到校团委办理。在团员证后面填写2009年6月22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09年6月。
四、请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认真完成。
特此通知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