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2009年1月,学校下发了《关于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资助的通知》,对我校第六届“挑战杯”课赛中学生申请立项的58件参赛作品予以资助。根据立项作品的预算与完成情况,资助经费分两批下拨,第一批资助经费已于2009年1月经各院系团委书记下拨至项目负责人,目前校级竞赛已经完成,请各院系团委书记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报销经费。根据我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费报销细则和第二批资助经费使用办法说明如下:
一、资助经费仅用于本届“挑战杯”学生立项作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二、资助经费报销根据资助金额与学生立项作品完成情况的实际花销予以审核报账,实报实销,不得虚报瞒报。
三、项目经费支出需经项目负责人经办、指导教师与各院系团委书记审核,支出票据涉及实验用器材等较大数额时,须有项目指导教师或团委书记审核,校团委签字,方可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四、第一批资助经费报销完结方可申请使用第二批资助经费。未完成或未提交参赛作品的项目不得申请第二批资助经费。
五、经费报销范围:
1. 学生立项作品所需的实验用原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标本、样品采集等费用;
2. 学生立项作品所需的构件、配件、元器件购置及产品加工、制作费用(需指导教师审核);
3. 学生立项作品图书资料(仅限书店购买)、计算机软件(需经认可)购置费用;
4. 学生立项作品科技查新费、材料打印费;
5. 学生立项作品相关重要期刊论文的审稿、版面费;
6. 相关调研产生的市内公交车费等。
六、所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票据真实,手续齐全。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校团委负责解释。
校团委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