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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16

各院(系):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将我校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工作内容:

    组织志愿者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主要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基层青年工作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招募对象:

    长安大学2009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募条件: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能够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415日至510日,有意向参加全国项目的志愿者在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上报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11日前交至校团委。

六、政策保障:

    1.志愿者补贴、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2.考研、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

七、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狠抓落实,及时将有志愿服务精神、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予以推荐。同时,要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参加西部计划的同学,号召广大青年向青年志愿者学习,不断将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推向前进。

联系人:朱先前

联系电话:83135151    邮箱:zhuxq@chd.edu.cn

 

附件一: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致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doc

附件二: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doc

 

                        

长安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

                                    200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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