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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9

各院、系:

    为激发广大学生弘扬科学精神、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科研能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发展,同时积极备战陕西省第七届及全国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举办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组织委员会

    本届竞赛活动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白   华   刘建朝
副主任:张骞文   彭建兵   陈志新
成  员:徐  岳   田新民   贺栓海   张  侠  门玉明
        柴  琪
秘书处:郑玮华  张嘉琦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地测学院承担。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提名、学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三)各院、系成立相应竞赛领导小组,并将该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2009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参赛作品分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参加此类作品申报)。
    2、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的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 科技发明制作(分两类:A类为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五、申报方式

    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和硕士研究生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参赛作品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六、参赛作品立项及审查

    1、参赛作品题目与简介请于2008年11月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地测学院团委信箱dctw@chd.edu.cn
    2、由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题目与作品简介进行审核,从中选定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资助。
    3、专家组对于重点项目的研究进展定期检查,并给予指导帮助。

七、参赛作品评审及奖励

    1、各院、系所报参赛作品不得少于10件,多报不限。参赛作品须于2009年1月5日前交至地测团委。
    2、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由评委会负责完成。
    3、参赛作品按类别各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竞赛活动设优秀组织奖4-5名,按各院、系的组织情况、参赛总成绩评定。
    4、评审结果揭晓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示。
    5、部分获奖作品将代表我校参加陕西省第七届及全国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八、几点要求

    1、各院、系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本院、系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有关领导主管竞赛组织工作。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作品的选拔和申报工作。
    3、各参与组织的单位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扩大参与面,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和文化氛围。
    4、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学生工作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院、系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九、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地测学院团委,联系电话:62805198,E-mail:dctw@chd.edu.cn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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