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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打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精神,近日,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红十字会、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文化局等13个部门在全省发起了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是指:

    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支援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广泛吸纳本地区适龄人口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以预防、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二)招募条件:

    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学历、民族、国籍、信仰,经专项注册后,都可以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三)服务内容: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消防志愿者由易及难,由浅及深,围绕不同时期社会消防工作中心任务,以掌握“两知三会”(指导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指导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1.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消防站、教育馆或重大消防活动期间群众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

  2.预防和整改火。维护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的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本单位,本管辖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章行为;为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等。

  3.消防安全救助。熟悉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并及时报警熟练使用简易器材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协助组织群众经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可对伤员进行基本的救护。

(四)评选表彰:

  1.凡是报名参加此次活动的志愿者在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将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

  2.每年11月9日(全国消防日),有“西安市消防志愿者行动知道委员会”对各区(县)优秀的消防志愿者和服务队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其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消防工作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五)报名: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凡有意报名者,请登陆校团委先锋家园网,在网上办公版块的“新生素质拓展”系统里点击“我要报名”开始报名,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学院派一名代表或各班班长持有效证件到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学生服务中心领取。报名完成后,请于9月28日晚7点前携带2寸照片一张到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填写详细的报名表。

  2.在指定报名点报名: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在9月27日—28日在兹兰苑广场和树惠园广场设立报名点接受报名。

  3.到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报名,时间:27日、28日晚7:00-10:30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9月28日下午6点,报名截止后,如还有意报名者请于假期结束后到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登记报名。

    特此通知

校团委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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