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提升大学生艺术欣赏水平和审美能力,同时为了参加团省委第十九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校团委决定在我校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期间举行“校园之春”歌手大赛暨陕西省“校园之春”歌手大赛选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长安大学全体在校生 2、报名方式: 1)向各学院发放通知及报名表,各学院组织同学参加,选手填写完毕后,由学生会负责人将参赛名单统一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社团联合会将于2008年3月31日到4月2日分别在树蕙园及滋兰苑广场设立现场报名点,同学可进行现场报名。 3)可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 4)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4月8日。 3、参赛程序: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4、参赛时间:2008年4月13日——5月9日。 5、参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每个学院可推荐一名选手直接晋级复赛。 2、比赛过程中选手化妆及服装问题自行解决。 3、大赛不设规定曲目,不限曲风,鼓励原创歌曲。 4、每次比赛前将抽签决定选手出场顺序。 5、比赛结束之后将安排获奖选手进行统一排练,为省级比赛做准备。 6、请各院(系)学生会文艺部部长于2008年3月30日(星期日)晚19: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开会,通知有关事宜。 7、如仍有不清楚之处,可与有相关负责人联系。 (何暐13379244592 郭亚蕊15991645107 赵旸13468826907)
三、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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