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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5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短笛、 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 
民  乐:二胡、琵琶、古筝、笛子  
弦  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键  盘:钢琴、手风琴

用五线谱按固定唱名法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考级最高级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视唱,模唱;试奏


  

 


民族舞、现代舞

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

成品舞蹈一个;形体测试;现场模仿 


 
声 
       乐

美声、民族

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有效音域为小字一组C音至小字二组A音,能够担任独唱,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中外歌曲各一首(外文需唱原文); 视唱、模唱



 

 

 

音色纯正,有过正音训练经历,普通话标准,语速有控制力,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朗诵文学作品一个;即兴表演
 
    备注:1、专业可兼报(不超过两个专业)。
        2、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采用考点面报,不接受函报;
   2、报名时间:2005年1月5—6日;
   3、报名地点:长安大学团委(校本部行政楼一楼);
   4、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一寸),填写长安大学2005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一式两份)。
 
   五、考试安排
 
    所有报考校文艺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长安大学参加测试
      1、测试时间:2005年1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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