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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05-200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各院(部)团委(团总支)、附属学校团委、社联团工委、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投身各项学习与工作实践,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在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05—2006年度长安大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
    本次评优共设立长安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最佳团日活动五个集体奖项和优秀团干部标兵(从优秀团干部中产生)、优秀团员标兵(从优秀团员中产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团工作先进个人五个个人奖项(具体评选奖项名额及分配办法、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附后)。
    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按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评选确定名单向广大同学进行公示。各奖项评选名单、申报表及相关评优材料于4月30日报校团委组织部(另将各奖项名单、集体奖项和标兵的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压缩为本单位名称的文件包发送至wstgw@chd.edu.cn)。评选名单经校团委确定后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及时将各奖项评优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件1-评选奖项及名额.doc
附件2-各单位名额分配.doc
附件3-评选细则及评选程序.doc
附件4-各评选奖项申报表.doc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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