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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长安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4

 
各院部团委、学生会: 
    在陕西省第十八届“校园之春”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到来之际,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生联合会共同举办广告设计大赛等系列活动。本次大赛是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公益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策划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长安大学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期间举办学校广告设计大赛,为学校参加陕西省大赛征集优秀作品。
    本次比赛由校团委主办,人文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形式与主题 
  大赛采取统一主题的公益广告形式。主题为“和谐校园 你我同行”。
 
二、参赛资格 
  长安大学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 参赛作品类别 
  A 平面广告作品 ( 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 
  B 影视广告作品 
  C 动漫广告作品 

四、作品规格及要求 
  A 平面广告作品: 
  ①打印为 A3 ( 297 × 420mm )规格,每件作品上交两份。 
  ②电子作品一份。(存储格式为 *.TIF ) 
  ③系列作品不得超过 3 幅。 
  B 影视广告作品: 
  ①用数码摄像机( DV 、 HDV 机)或更高级别摄像机拍摄。最终作品以标清质量标准报送。 
  ②剪辑成片。要求长度介于 15 秒—— 60 秒之间。 
  ③统一制成 DVD(-R) 格式视频光盘,一式两份。需完成配音和配乐。 
  ④作品片头仅附作品名称,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 
  C 动漫广告作品: 
  ①动漫广告(二维、三维动画或 FLASF 作品)采用 SWF 文件格式,一式两份。文件不超过 3MB ,时间 60 秒之内,配音乐。 
  ②作品片头仅附作品名称,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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