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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参加“大唐西市杯”中国•西安首届旅游推广大使暨使者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1

各区县旅游局,西安市各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各旅游院校:

    为提升西安国际旅游形象,发掘旅游推广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推广西安旅游的工作,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中国•西安首届旅游推广大使暨使者选拔赛活动。请各区县旅游局,各国际、国内旅行社,各旅游景区,各旅游学校积极组织和支持本单位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目的

    本次活动以“美丽的西安 魅力的我”为主题,旨在通过全面、科学的综合筛选,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旅游人才,建立一支代表西安旅游新形象的推广人员队伍,为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宣传促销活动和本市的重要接待活动提供高素质的宣传人才储备。并通过一系列赛事活动,激发广大市民了解西安、热爱西安和宣传西安的热情。

二、活动进程及奖项设置

    活动从2006年11月15日开始,至2006年12月底结束,通过报名、面试、笔试、能力测试、半决赛和决赛等环节,最终决出28个名额,其中,普通话、英语各5名,方言(粤语)及韩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各3名,在此基础上,产生推广大使3名,推广使者25名。

    经选拔最终决出者,在与市旅游局签约后,对其中成绩最优异的前3名,授予西安旅游推广大使的称号,发给荣誉奖金1万元人民币(税前),其他均颁发西安旅游推广使者资格证书,以及荣誉奖杯。

三、推广大使(使者)的待遇与义务

    (一)最终决出者将与市旅游局以兼职身份签约,且须在签约后方可获得推广大使(使者)称号及有关奖项,签约期限为一年(优秀者可续约);
 
    (二)作为西安市旅游专业推广人员,接受市旅游局委托,参与境内、外各类旅游推介活动及媒体宣传片的拍摄工作;

    (三)作为西安市大型旅游活动首选的推广人员,享有与境内外来访旅游团组交流的机会;

    (四)最终决出者将有机会成为西安电视台快乐旅游栏目外景主持人;

    (五)可免费享受旅游局提供的相应的专业培训机会;

    (六)获得旅游推广大使称号者,可拥有旅游局各下属机构招聘人员的优先权;

    (七)经市旅游局同意,推广大使(使者)可以个人名义参加其他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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