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先锋家园 >> 活动预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三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9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要求。为了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科技创业、实践成才,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学联、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精神       引导市场意识
    提高创造能力       激发创业热情

二、竞赛口号

    精彩的创意    美好的未来

三、竞赛时间

2006年3月至6月

四、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MBA、博士生),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限,可以跨校组队。

五、竞赛内容

竞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参赛团队,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通过书面评审和秘密答辩竞争奖项。整个项目可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产品或服务。

六、承办单位

长安大学

七、参赛方式与推进步骤

    本届竞赛采取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决赛分步推进的竞赛方式,书面评审和秘密答辩相结合的评奖机制进行。

1、发动和培训阶段。3月初至3月下旬,各高校在校内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对“挑战杯”竞赛进行宣传发动,动员更多的同学参与到竞赛中来;省级竞赛组委会对各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做好竞赛前期准备工作。
2、校级初赛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校举办校级初赛,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初赛期间,要求各校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竞赛横幅及宣传海报须印有“第三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学院)初赛”字样;并于4月21日前将作品一式五份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长安大学团委)。
3、评审阶段。4月22日至5月中旬,省级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选出部分作品进入复赛和决赛;组织由科技、金融、

[1] [2] [3] 下一页

 
 
 
 
 

Copyright© 2013 先锋家园(www.changanyouth.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