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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安大学“诗歌朗诵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27

    为了活跃我校校园文化氛围,增强人文气息,丰富大学生活,展现新一代大学生风貌,发掘更多诗歌朗诵方面有才能的学生,由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主办,公路学院承办的长安大学诗歌朗诵大赛即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全体在册学生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积极向上,比赛曲目选手自选,伴奏自备;
2、每位选手朗诵一首诗歌,时间控制在5-7分钟内;
 
三、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渭水校区组织报名和选手选拔由我院渭水团委学生会负责。
 
(一)报名阶段
 
1、时间:4月27日—5月10日;
2、地点:公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渭水校区报名在公路学院分团委);
3、要求:每个学院选派2-3名选手参赛;参赛选手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参赛作品报名并详细填写报名表。
 
(二)预赛阶段
 
1、预赛定于5月16日19:00在本部182教室举行(渭水校区选拔赛在5月10日之前举行,并于12 日之前将参赛名单报本部院团委);
2、预赛当天15:00--17:00选手彩排;
3、由每个学院选派或自愿报名的选手参加,从中选拔23名选手参加决赛;
4、预赛选手出场顺序在赛前抽签决定。
 
(三)决赛阶段
 
1、决赛定于5月19日19:00在雁塔校区“雁博园”举行;
2、决赛当天15:00--17:00选手彩排;
3、决赛选手出场顺序在赛前抽签决定。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五、注意事项
 
1、评分标准:由朗诵内容,台风等内容综合评定,具体标准见细则。
2、选手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否则按弃权处理并取消参赛资格。
3、朗诵若需配音请自带伴奏并标明曲目;服装、化妆自备。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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