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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安大学渭水校区第二届风筝大赛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3

各学院渭水校区办公室:
    
    为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审美观,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和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生活情操。在长安大学第五届艺术节期间,特举办长安大学渭水校区第二届风筝大赛,本次比赛由校团委主办,建筑学院团委承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主题:放飞我的自由
    2.参赛人:渭水校区04级学生
    3.作品提交截至日期:2005年4月9日 
    4.作品提交地点:建筑学院渭水校区办公室
    5.作品数量:每学院推荐作品4~6件。
    6.比赛规则:
    本次比赛重点突出手工艺制作,此评分标准按权重计算(作品设计权重0.70;放飞过程权重0.30),然后分别乘实际得分相加汇总。产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4名;优秀组织奖2个。具体要求如下:
    ①初审:参赛作品为本人手工制作,不得有虚假,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评审)
    ②作品设计评分(权重为0.70):
艺术效果(创意设计,色彩搭配,精细程度),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主体结构:25分;材料质感:25分;主题创作与造形:25分;彩绘与色感:25分。
    ③放飞评分(权重为0.30):
·放飞比赛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每一参赛作品为一个小组。
·每场3个学院同时进行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15分钟,每组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
·10分钟内成功放飞,飞行稳定,满5分钟,加50分; 
·放飞过程中落地一次扣5分。
·倘若出现风筝缠绕情况,双方各扣5分,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放飞。 故意缠绕的取消比赛资格。
    ④注意事项:
·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取消比赛资格。
·本次比赛分两阶段进行,先进行作品设计评分,然后进行放飞比赛——以淘汰赛方式进行,最后一场进行决赛。
·每个参赛作品的制作人与放飞人总共不得超过3人。
·风筝线由承办单位提供,线的长度为80到100米。
    7.比赛时间:4月中旬。
    8.优秀风筝作品展出时间:4月中下旬,展出
地点:学生食堂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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