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优秀组织奖。 3、优秀原创歌曲奖。比赛将从参加省级复赛和决赛的原创歌曲中评选优秀原创歌曲奖若干。 八、推进步骤 1、初赛(9月18日—10月17日)初赛由各学校举行,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比赛和优秀选手的选拔工作。 (1)9月18日—25日。宣传、动员和报名。 (2)9月26日—10月17日。初赛比赛阶段,各院校组织比赛,选拔优秀选手。 (3)各学校根据在校生人数规模,选拔1—3名选手参加复赛(名额分配见附件2),并进行复赛辅导。 2、复赛(10月18日—21日) 复赛在各高校选报的选手中进行,复赛选手100名左右,复赛时间为2004年10月20日、21日。 (1)复赛报名:10月18、19日在团省委学校部报名。由校团委统一上报,交验学生证和团委证明。复赛场次和顺序,由选手或团委负责同志于10月19日下午在团省委一楼会议室抽签决定。 (2)复赛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宪梓堂 (3)复赛内容: ①复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10月20日上午比赛,业余组10月20日下午、10月21日比赛。②比赛内容包括演唱和文化综合知识测验。每位选手演唱后,评委现场打分、亮分,随后选手抽取2道文化综合知识试题,现场回答,评委打分。演唱得分和文化综合知识测验得分相加为选手最后得分。③专业组评选前6名、业余组评选前14名优秀者参加决赛。 3、决赛(2004年10月25日) 决赛在复赛选出的6名专业组选手、14名业余组选手中进行。 (1)决赛时间:2004年10月25日下午。 (2)决赛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宪梓堂。 (3)出场顺序:10月25日上午,在团省委学校部抽签决定。 (4)比赛内容:选手每人演唱1首曲目,演唱时间在5分钟以内,演唱结束后,每人当场抽取2道题目进行综合素质问答,与预赛内容不重复。 (5)颁奖:比赛结束后,领导为获奖选手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奖。 九、有关事项及要求 1、突出育人宗旨。“动感地带杯”第二届陕西省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是全省高校团组织庆祝建国55周年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我省参加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用先进文化占领校园文化阵地。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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